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11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11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详情参见202111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11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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