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8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8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5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详情参见20248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情参见202483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详情参见20248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情参见202483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连宗敏、林兴纯、高薇、何强已回避表决。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详情参见20248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情参见202483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详情参见20248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情参见202483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7,250,000.00元减少为人民币237,155,000.00元,公司股本将由人民币237,250,000.00元减少为人民币237,155,00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详情参见20248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详情参见2024830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4918日(星期三)下午3: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A1406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具体内容详见20248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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