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2.0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9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12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