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形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对以下无形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账面原值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摊销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 | 已计提减值准备 |
智慧停车系统 | 1,632,075.43 | 421,619.53 | 1,210,455.90 | 1,210,455.90 |
智能井盖 | 812,008.94 | 87,967.62 | 724,041.32 | 724,041.32 |
合 计 | 2,444,084.37 | 509,587.15 | 1,934,497.22 | 1,934,497.22 |
本次核销无形资产的主要原因: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部分无形资产因技术迭代升级等原因,预期不能继续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对上述无形资产进行核销。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2,444,084.37元,账面价值1,934,497.22元,已于2021年度根据相关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足额资产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意见
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主要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无形资产的核销程序符合相关,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主要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0日